皖南医学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1-15 浏览次数:473




《皖南医学院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降低车辆能耗,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学校教学、科研、学生等工作,按照“安全、节约、高效”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车辆管理和使用

1.学校车辆管理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要用于学校机要、外事、应急、接送临床教师上下课、突发事件处理和重要公务活动等工作。

2.各部门、单位出差原则上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为主,确实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须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报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照要求派出学校车辆。如果学校无机动车辆,各部门、单位可向有运营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租赁(不得使用出租车),报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

3.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车辆由办公室代表学校向有运营资质的车辆租赁公司租赁,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二、车辆保养和维修

4.学校车辆保养和维修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护。车辆常规维护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到定点修理厂维护。

5.学校车辆维护费超过5000元(含5000元),须经办公室、审计处和国有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询价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车辆经费管理和报销

6.学校车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IC卡加油办法,过路过桥费采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卡)结算,原则上不能使用现金结算,按照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7.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经费报销由本部门、单位审批后报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报销清单须附上《车辆使用登记表》。

8.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经费预算节约使用车辆经费。监察处负责对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计处负责对各部门、单位的公务用车经费进行审计。

四、公务用车安全和驾驶员管理

9.各部门、单位公务用车坚持“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做到安全用车。

10.学校车辆和接送教职工上下班车辆驾驶员要严格按照《皖南医学院驾驶员管理规定》,签订“校车安全行驶责任书”。

11.使用租赁公司车辆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车辆租赁公司签订合同。

五、其他

1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办公室、财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车辆使用登记表


使用登记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联系电话(手机)


使用日期

年  月  日  时 至     年  月  日  时

上车时间


上车地点


到达地点


乘车人数


用途


经费来源


申请用车部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校领导审批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制



附件2

皖南医学院车辆维修审批单

车牌号码


维修单位


维修项目

金额

序号

名  称

金  额

1



2



3



4



5



6



合  计


驾驶员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办公室

审批意见

签         签字:

年   月   日

国有资产管

理处询价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监察处

询价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校领导

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维修费费超过5000元以上(含5000元),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监察处相关人员参与询价签字后,分管校领导审批。


办公室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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