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2-26 浏览次数:201





皖南医学院教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教学档案是教师和各级管理人员在教学、管理与研究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各系()及职能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并实行规范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主要范围:

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

2.学校制定的各种教学法规,如各种制度、办法、规定、条例等教学文件。

3.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教学改革立项计划、方案和总结*;毕业论文(毕业论文选题*)。

4.使用的教材目录和样本、教材建设情况。

5.招生工作有关材料。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情况*。

7.见习和毕业实习(专业实习)大纲*、社会调查等实践环节的计划、总结。

8.课程表、授课进程表*、典型教案*、试题*、试卷分析*及各种教学录像、录音带。

9.教学研究活动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资料*。

10.毕业生质量调查材料*、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材料;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等材料*。

11.教师业务档案(试讲、公开教学、学术讲座、各类教学竞赛*、实验技能考核*等情况)、教师工作量以及教学考核情况*等有关材料。

12.教学工作会议材料,学年、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

13.其它教学文件和材料(成人教育、各类培训班、进修班、学位班等)。

二、教学档案管理

1.教学档案的归档:教学档案材料在教学结束后,要责成有关负责人在每学期末及时整理、归纳和管理,并编目造册。教务处和各系(部)对各科室(教研室)所形成的档案经过系统管理筛选后形成档案,并按归档部门分类。凡标注“*”号的教学档案,及时移交教务处;凡归学校的档案,要按时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

2.教学档案的管理: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学校教务处和各系()要有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归纳、整理和管理。任何个人无权销毁涂改有关教学档案材料。凡需要处理的要经有关领导研究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方可销毁,在销毁前要进行登记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凡涉及学生成绩鉴定和奖惩材料等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材料,严禁个人查阅,以防涂改、损坏和遗失。试题库、试题禁止学生查阅。允许教师查阅所任课程的题库和往届考试题,与课程教学无关的人员禁止查阅。

学生特殊原因需查阅试卷,要填写《皖南医学院学生复查试卷申请表》经所在系主任签署意见,提交给授课系的系主任签署意见后,由授课教研室主任会同任课教师和另一名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填写复查情况,提交复查结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查阅。私自查阅试卷造成后果的由查阅人员自己负责。

查阅其他教学档案须经系主任批准、负责档案管理人员在场时查阅。

三、本暂行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皖南医学院教务处 

 200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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