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发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8-12-23 浏览次数:210

皖南医学院档案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


 为使档案工作与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基础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推动学校管理工作规范化,根据《档案法》,制定《皖南医学院档案管理考核奖惩制度》,目的是使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落到实处,使“四同步”管理顺利实行。

 一、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应做好本部门的文件资料的收集、登记、借阅工作,并能在每年六月底前按照归档范围的要求,将上一年的档案进行分类、组卷、录入、归档,成绩显著者应给予表彰或奖励。

 二、能捐献珍贵的档案或在档案科学研究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科研档案。应在课题下达后提出归档要求,并由兼职档案员按照科研档案的归档范围进行积累和整理。归档时档案部门应进行审查、验收,并在成果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档案部门专用章。凡归档不完整、不齐全者,学校档案部门拒绝出具证明,科研管理部门不能申报成果奖。

 四、基建档案。基建工程一开始,应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有档案人员参加,以促进档案的完整、齐全。基建部门分管基建档案材料工作的负责人,组织本项目已完成的,应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的整理、组卷工作。如果档案不齐全,财务处从基建总投资中扣留5%,作为基建档案保证金。经校综合档案室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结算。

 五、仪器设备档案。重点是仪器设备项目(特别是价值5万元以上),从申购设备到验收完毕(进口设备到索赔期满)过程,均归口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收集、积累、重大的仪器设备开箱时,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以监督、检查、指导设备文字材料和技术文件的清点、验收工作,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盖章。对文字材料和技术文件不全的设备,档案室有权拒绝签字,盖章,并通知财务处暂缓结算,待设备定购部门让厂家补齐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

 六、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上级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传达贯彻后,应移交校综合档案室归档或先由办公室负责登记编号,送交领导和有关部门传阅,如达不到要求,追究当事人责任。

 七、有关学校的协议、合同等,应交校综合档案室归档,否则,不予办理一切手续。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建议给予其行政处分。

1、对档案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有意刁难的;

2、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据为已有,拒绝向校综合档案室移交的;

3、因档案保管条件差,使档案受到严重损毁的;

4、借阅档案屡催不还的;

5、档案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出具与档案原始记录不符的证明材料,造成严重后果的;

6、未经同意,自行将档案带出档案室;

7、隐藏、损毁、丢失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特别是珍贵的孤本档案遗失;

8、涂改、伪造档案的。




 一九九九年九月八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高教园文昌西路22号 皖南医学院办公室 版权所有 241002 电话:0553-393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