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小圈子”里的“大腐败”系列报道之三—“帮派圈”腐败:攻守同盟 圈地个人“独立王国”
发布: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722

【编者按】“背靠大树好乘凉”“朝里有人好做官”,所谓的为官之道至今仍被一些人奉为圭臬。这种“依附”心态的存在,正是“圈子文化”肃而不清、残存未绝的产物。

纵观十八大以来被查处的落马高官中,热衷于搞“小圈子”的不在少数。“圈子”扩张带来的私欲膨胀,造成的恶果是“圈子”外群众利益的被牺牲。

“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决不能搞门客、门宦、门附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曾深刻指出“小圈子”的危害性。

殷鉴不远,来者可追。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推出聚焦“小圈子”里的“大腐败”系列报道,为您探析其危害和根源。

今天,我们推出第三期,探析攻守同盟的“帮派圈”腐败。




今年,在十九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反馈情况中,“跑官要官”“裙带关系”等赫然在列。纵观近年来落马的贪腐官员,有的视主政地为“独立王国”,在团伙内部,封官许愿、合纵连横;有的视权力“公器”为个人“私器”,利益均沾、协同贪腐;有的不信组织信关系,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这些围绕公权力搭建起来的“团伙”,以利益为黏合剂形成腐败“共荣圈”,在权力所及的“一亩三分地”里共享利益“果实”。

贵人相助“吏治圈”:带病提拔引爆“塌方式”腐败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选好干部能为党的事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清流,是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滤芯”。但纵观近年来落马的官员中,不少“一把手”前腐后继,多地方“塌方式腐败”接连出现,暴露出当前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把权力当私产,大搞选边站队、任人唯亲,近亲繁殖、带病提拔。对此,以下案例可谓经典。

谢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曾先后任自治区劳教局(戒毒管理局)和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2015年7月,他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2016年2月,谢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作为入党三十年的“老党员”,谢晖在劳教、监狱系统担任“一把手”期间,大搞“家长制”、“一言堂”,违规选拔任用多名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违纪金额高达1亿多元人民币。

作为“一把手”,“会不会来事、能不能办事”是谢晖评判干部的标准。“会来事”的标准是逢年过节是不是“看望”他,调整提拔是不是“感谢”他;“能办事”的标准是能不能帮他办一些不合纪律和规矩的事,完全不顾干部的群众基础、能力素质和工作业绩。

经查,谢晖任自治区监狱管理局“一把手”的两年多时间里,收受数百名干部职工的礼金近千万元。系统内“圈子”盛行、“山头”林立、拉帮结派。提拔靠上级、办事靠关系,送钱送物“搞定”一切,成了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许多干部身心压抑、无心干事。

李云忠,云南省曲靖市委原组织部长、市委副书记。2014年11月,他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16年5月,二审维持一审原判,李云忠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云南省纪委查实,在曲靖任职期间,仅在为他人谋求职务升迁方面,李云忠就先后收受10余人贿赂,金额高达1600余万元。拿人钱财的李云忠,把严肃的组织人事工作视同儿戏,毫无戒惧之心。有一次,有位“买官者”在向他行贿后,对他安排的岗位不满意,居然在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前公然向其叫嚣并“摊牌”,害怕“东窗事发”的李云忠不得不“上下其手”,在常委会上极力建议市委主要领导撤销了该议题。

因为先后10余次收受了煤矿老板徐某1370多万元贿赂,李云忠在徐某面前毫无尊严,成为“牵线木偶”。徐某多次要求李云忠提拔其“推荐”的干部,李云忠都有求必应。徐某成了名副其实的“地下组织部长”。

“我感觉自己不是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淡化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的问题。也许在我眼里,廉政是警示别人的,纪律是约束别人的,所以我从未把廉洁自律、作风建设、遵纪守法这些东西放在心上。”李云忠在忏悔书中说。

落马官员中,像这样被当作职位升迁的 “贵人”者不在少数。严谨的组织程序被这些“贵人”们玩弄于股掌间,成为个人政治工具,也成了贪腐助推器。

“吏治腐败是最大的腐败,用人腐败必然导致用权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对买官卖官深恶痛绝。吏治圈的腐败,实则缘于不正常的人身依附。领导干部需铭记,官员从政最大的倚仗,不是贵人,而是规章;官员从政理应的圈子,不是团伙,而是人民。这才是官场最该有的面貌,最应有的规则。

“同荣共腐”利益圈:用权任性 培植个人效忠机构

以权力为中心组建“独立王国”,独断专行、一手遮天,决策拍板一言堂、财政花钱一支笔、选人用人一句话......在山头主义的影响下,每个“山头”都有一个“带头大哥”。只要是“带头大哥”们工作过的地方和领域,他们都要用足手中职权和影响力,关照自己“山头”上的人。在近年来查处的贪腐案件中,这样的问题随处可见。

虞海燕,甘肃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2016年11月至2017年1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对甘肃开展巡视“回头看”,巡视结束后第五天,虞海燕被中央纪委带走审查。2018年4月,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虞海燕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据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介绍,虞海燕此前曾担任甘肃酒泉钢铁集团的“一把手”。他在担任兰州市委书记期间,把大量酒泉钢铁公司的亲信调到兰州市核心部门、核心岗位任职。跟随虞海燕从酒钢走进兰州,就等于坐上了提拔的高速列车,人们戏称他们搭上了“酒钢号”。

担任虞海燕秘书多年的兰州市委原副秘书长金晋哲在片中表示,这些亲信经过虞海燕长时间检验,“指哪打哪”,虞海燕给他们升官,他们去为虞海燕谋取利益。

节目披露,除了“酒钢号”,时任兰州市委书记的虞海燕还整合设立了一个名曰“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部门,先后选调了141名1970年以后出生的副县级后备干部进入督查室“锻炼”,打造自己的“小舰队”。虞海燕让亲信金晋哲主管督查室,经常通过“培训”向这些青年干部灌输效忠观念,培植个人势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在全党学习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时候,金晋哲却要求督查室80后年轻干部学习虞海燕和他自己的讲话,做忠诚于他们、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他们保持一致的干部。

虞海燕把督查室变成只对他个人效忠的机构,然后再利用这个机构向他认为不听话的人施加压力。金晋哲供述,“他的一个比较亲近的老板想在哪一个区干一个事儿,这个事儿他交待下去,但是这个区可能落实不力。他记住这个事儿,这个人不太听这个话。然后就找一个合适的机会,去对他们进行督查。除了督查部门还有审计部门,当时的审计局长也是他调过来的,他也会用审计的这个方式”。

一人得道,可利益均沾;一人落马,则“前腐后继”。“同荣共腐”圈带来的一系列连锁反应,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石油帮”就是典型样本。

蒋洁敏,国务院国资委原主任、党组副书记,也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曾经的“一把手”。2013年9月1日,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在他落马前几天,中石油四名高管王永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涉嫌严重违纪先后被调查。

一个星期内,中石油四大高管加前任“一把手”先后被揪出。媒体称他们是“被一窝端的油老虎”或“石油帮”。此时,蒋洁敏担任国资委主任未满半年,李华林上任中石油集团副总经理还不足一个月。

据大型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介绍,蒋洁敏在担任中石油主要领导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帮助他人获得了9个油气田区块的合作开采权,致使他人非法获利达30.4696亿元。多名中石油高管,为了满足蒋洁敏的要求,都把制度抛在了脑后。

“满足蒋洁敏总经理对我们要拿去合作开发的一个要求,这是首先考虑的问题,然后在进行形成文件的时候,也就自己找了一些理由吧,自己找了一些理由,来作为合作开发的理由。”中石油原高管王道富说道。

我作为中石油的‘一把手’,签了字,所以说别人不好亮黄灯,也不能给红灯。中石油出了这些问题,腐败的问题,我是负主要责任的。蒋洁敏将自己描述为“中石油的历史罪人”。

位高不能擅权,权重不可专权。只有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强化薄弱环节,填上“空子”、补上“洞子”、堵上“路子”,让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时时刻刻感受到权力监督及制约,形成用权“规矩”,确保行为不越雷池半步,才是打破“前腐后继”怪圈的根本之道。

攻守同盟“对抗圈”:违纪官员“最后的挣扎”

近年来的落马通报中,“打探巡视消息”“对抗组织审查”这些表述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个别违纪违法干部不甘在党纪法规面前“束手就擒”,从而上演了各种奇葩“戏码”:伪造借条、转移赃款、串供伪供、订立“攻守同盟”……凡此种种,虽然方式不一,但其“心无人民、对党不忠”的丑恶心态却暴露无疑。

说起如何“对抗组织审查”,就不能不提“霸气十足”的“津门武爷”:武长顺。

武长顺,曾任政协天津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副主席、党组成员,天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多年来,武长顺私下经营多家公司。凭借手中的权力,他控制的公司承接公安交管部门项目,价格高于市场价,保障公司获得高收益。他还授意下属利用公权力为他清除竞争对手。武长顺占有股份的联华停车场有限公司垄断了停车场经营权,乱划线、乱收费,引发市民强烈不满。

据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介绍,2014年3月,中央第五巡视组在天津巡视期间,收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1万多件次,其中大量内容涉及武长顺。甚至有人在举报电话里说:“查不查武长顺就是看你们是不是真的反腐败,这也是对你们中央巡视组的一个检验。”

巡视组关注着武长顺,武长顺其实更在关注着巡视组。他已经和亲信们提前统一口径,商量如何应对巡视组。他不仅借中央领导名义威胁巡视组,还用手中握有的公安的特殊侦查手段,干扰巡视。巡视组很清楚,这次面对的是一个掌握特殊手段的对手。一边要坚决把线索找出来,一边必须严防对方察觉,这是一场不动声色的暗战。

为防止手机、会议被监听,巡视组在开会过程中故意打开收音机,制造干扰;还会用专门的仪器设备进行扫描,看是否安装了窃听器。为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巡视组还嘱咐举报人更换手机卡。到巡视组接受约谈时,举报人甚至一路更换三次车牌。

看似平静无波的表面下,巡视组对武长顺问题的深入了解在有序进行。2014年7月9日,中央巡视组向中共天津市委反馈巡视意见。坐在台下的武长顺以为这次巡视已经顺利过关。7月19日,武长顺的女婿出境办事,触发边控被拘,他本人才意识到情况不妙,匆忙从饭局赶回家中,召集手下做最后的挣扎。

武长顺说:“报表什么这些材料凡是跟家里面没关系的那些东西,全部给它用粉碎机粉掉了,东西都要拉走。就是拉走一汽车,还没有都拉全。然后呢我又开了一个会,我跟高管讲,中央要查我。这样的话,你们反正也知道,(就说)股权也是你们的。”

但即便武长顺有丰富的反侦查经验,他所做的一切已经毫无意义了。2014年7月20日,武长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成为十八大后天津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2017年5月27日,武长顺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单位行贿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被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严防“灯下黑”,才能“自身硬”。但近年来,作为监督执纪者,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也与落马官员一样,沦为了攻守同盟的一部分,成为泄露案情关键信息的“内鬼”。

袁卫华,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这名37岁的处级干部虽然职级不高,但违纪行为却非常恶劣。作为家乡的高考状元、北京大学法学院高材生,袁卫华大学毕业后直接考入中央纪委机关工作,曾经参与查办过慕绥新、马向东、武长顺等大案要案,也曾经立功受奖。但他不止一次将工作秘密拿来做交易,最终却走向犯罪的深渊。

据中央纪委反腐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透露,2014年到2015年,袁卫华在天津查办相关案件时,天津原市委代理书记黄兴国曾主动多次与他接触,请袁喝酒、吃饭,赠送名贵手表等贵重礼物,并打探武长顺案、杨栋梁案的相关信息,同时套取、打探关于他本人的一些问题线索。对于黄兴国的“需求”,袁卫华都一一奉告。

“是举报信,知道有这个事儿,我就先口头给他讲的。他说你能不能给我看一眼,我说行啊,我说哪天回去了我给你拿过来。我想和他处好关系,然后通过交往以后我希望通过找他要点工程。”黄兴国任职的地区,属于袁卫华所在的第六纪检监察室对口联系的地区之一,袁卫华因此有机会掌握反映该地区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而第一次泄密,就换来了一个超乎他想象的大工程。多年来,袁卫华利用自己的权力,承揽到总金额超过10亿元的工程项目。

“真的特别后悔做这些事情。一方面反腐败,一方面腐败,这个确实是自己觉得挺后悔、悔恨的一件事情。”就在2015年被立案审查的前几天,袁卫华还为父亲运作拿到了两个工程。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对抗组织调查,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的表现。诸多案例证明,在完整的证据和铁一般的事实面前,“挣扎”只会是徒劳,过分的“反抗”更是错上加错。面对组织调查,主动交代问题才是违纪人员的唯一选择。

十八大以来,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调抓早抓小、动辄则咎,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切断“破纪”走向“破法”的通道。对因一时糊涂走了邪路或犯了错误的党员干部,采取谈话、函询等方式对有关问题和反映进行调查核实,并视谈话、函询对象的态度确定处理意见,体现严管就是厚爱,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干部。而一段时间以来,“主动投案自首”正成为热词,越来越多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选择迷途知返。

【小结】:

“团团伙伙”也好,“拉帮结派”也罢,归根结底离不开一个“私”字。“小圈子”与利益攫取之间相生相长,在不断扩张的欲望推动下,任何期望通过“小圈子”来实现一己私利的人,在享受其带来的一时快感之后终将受其反噬。虞海燕、武长顺之流莫不如此,“石油帮”“秘书帮”之类也概莫能外。

“干部都是党的干部,不是哪个人的家臣。”习近平总书记的告诫,广大党员干部应当铭记,党内决不允许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利益输送,绝不允许自行其是、阳奉阴违。更应永远明白,真正的“护身符”,不是“哪条线”“某圈子”“谁的人”,而应该是心中那把遵纪守法的戒尺。


(本期组稿 杨亚澜 文字素材来自人民日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检察日报等)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责编:杨亚澜、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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