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期间有关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6-01-11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部门、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6年寒假期间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为1月17日至2月19日,实习学生不放寒假;下学期于2月20日至21日报到,2月22日正式上课。

教职工轮休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18日,2月19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二、工作安排

(一)党建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继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做好监督执纪工作。筹备校第七届党代会、第七届教代会暨第六届工代会第四次会议。

(二)“十三五”规划。各责任单位按照工作进度安排,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调研论证、文本起草等工作。

(三)教学工作。教务处利用寒假对各实习基地教学开展监督检查,继续教育学院做好2016级新生入学报到相关事宜,各部门、单位要做好下学期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学生工作。学生处和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校团委要部署好寒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开展一次交通、财务、饮食卫生等主题的安全教育和社会责任教育。

(五)人才工作。人事处做好2016年人事招聘相关工作。

(六)科研工作。科研处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有关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

(七)项目建设。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加强协调,严格执行财务和科研管理制度。寒假期间按照申报进度落实2016年各类项目建设和申报任务。

(八)财务工作。财务处做好编制学校2015年度财务决算和2016年度预算的相关工作。

(九)后勤保障。后勤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处等相关部门要集中开展各类设备设施维修、招标采购等工作,做好新学期教学和科研保障。后勤管理处继续推进4号实验楼、8号研究生公寓和11号学生公寓建设。

(十)附院工作。附院要做好医疗、临床实习、科研等各项工作。

三、值班和车辆安排

(一)值班安排

寒假值班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总值班工作按办公室通知执行;安全保卫工作按保卫处布置执行;医疗卫生工作按校医院安排执行。各部门、单位还要做好本部门的值班安排,并于1月19日下班前将值班表报办公室(行政科)备案。

(二)工作日车辆安排

8:10从银湖校区发车,8:20经停赭麓校区,开往滨江校区;17:10从滨江校区南门发车,经停赭麓校区,开往银湖校区。

四、纪律要求

教职工轮休时,务必保持信息畅通;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芜湖市,须向分管校领导请假,报办公室备案,其他处级干部离开芜湖市,须向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

特此通知。                                     

                                                            办公室

                                                        2016年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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