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级部门、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处级部门、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和方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习贯彻《皖南医学院章程》结合起来,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为遵循,以《皖南医学院章程》为统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结合《皖南医学院党政2016年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
《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链接网址为: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9900.htm,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9896.htm。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 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皖教秘[2016]171号.pdf
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