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医学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

时间:2016-04-11 来源:办公室 阅读次数:

各处级部门、单位:

现将《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教政法〔2016〕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处级部门、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和方法,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学习贯彻《皖南医学院章程》结合起来,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为遵循,以《皖南医学院章程》为统揽,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结合《皖南医学院党政2016年工作要点》,有序推进制度废改立工作,构建科学合理、高效管用的规章制度体系。

《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链接网址为: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9900.htm,http://www.gov.cn/zhengce/2015-12/28/content_5029896.htm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 订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的通知皖教秘[2016]171号.pdf



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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