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附院党委、各党总支:
中共皖南医学院第七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拟定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召开。为发挥党代表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代表大会常任制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需要,现面向全体党代会代表征集提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
党代表在坚持实事求是、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基础上,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提出提案。主要包括:
(一)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内容。
(三)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方面重要问题。
二、提案具体要求
(一)10名以上(含10名)代表联名或代表团,可以向大会提出属于学校党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提案。代表联名提出的提案,须经联名代表认真审阅同意并签名。以代表团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经本代表团过半数代表通过,并由代表团团长签署。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有明确的案由、案据和具体建议措施。案由表述明确,案据详实充分,建议切实可行。
(三)提案应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使用统一制式的《皖南医学院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见附件),做到字迹工整,格式规范。
三、提案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1月20日,为提案的征集期,超过时限的不予立案,按一般意见处理。
四、提案提交地点
提案由各代表团联络员收集汇总后统一提交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赵梅,联系电话:3932658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党代表提案征集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党代表作用,推进党内民主建设,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重要意义。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动员、精心组织党代表开展提案调研、撰写等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
二要精心撰写,保证质量。提案征集工作是党代表履行权利,参与学校决策和民主管理的一种有效途径,全体党代表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提案征集工作,所提交提案应当反映大多数党员群众的共同意见和要求,提出的建议与措施须具体详实,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附件:
皖南医学院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表.doc
中共皖南医学院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提议组(代)
2013年12月30日